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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,畅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渠道,方便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职工、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办理相关业务,根据《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》《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我市截至2026年6月底的公租房相关信息整理如下:
房源及配租安排
经各县(区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报送,目前全市已投入运营、可配租的政府投资公租房项目共 33 个,覆盖惠城区、惠阳区、惠东县、龙门县、博罗县、大亚湾区、仲恺高新区,户型涵盖无障碍一房、单套间、一房一厅、两房一厅等,可适配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。
保障对象经审核通过后,将按项目轮候状态分类配租:
无需轮候项目:
核通过即可安排配租入住
需轮候项目:
审核通过后纳入轮候管理,暂不具备即时配租条件,待房源腾退后按规则依次配租。轮候规则按照《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惠府办〔2025〕2 号)执行
各项目具体名称、地址、套数及轮候状态详见官方公告附件。
申请条件
公租房申请按户籍情况分为两类,需同时满足对应条件:
本县(区)城镇户籍申请人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
2、在本县(区)无自有产权住房,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
3、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,低于本县(区)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.5 倍
4、未在本县(区)租住公租房、直管公房,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
非本县(区)城镇户籍申请人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
2、持有本县(区)城镇居住证(本市户籍人员无需提供)
3、在本县(区)城镇稳定就业,与用工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,或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
4、用工单位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12 个月及以上
5、在本县(区)无自有产权住房
6、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,低于本县(区)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.5 倍
7、未在本县(区)租住公租房、直管公房,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
具体申请条件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官方解释为准。
办理方式
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,可直接拨打对应县(区)住房保障业务咨询电话,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与材料要求。
各县(区)咨询电话
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)
联系电话:0752-2670277
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住房保障股)
联系电话:0752-3341909
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惠东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)
联系电话:0752-8873399
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住房保障部)
联系电话:0752-6208633
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住房与房地产股)
联系电话:0752-7785910
大亚湾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
联系电话:0752-5531172 / 0752-5531036
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(住房保障部)
联系电话:0752-7831681、0752-2609930
本公告所载信息按季度实施动态更新
最新政策与房源信息
请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
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为准
由惠州住建公众号综合整理,转载请注明。
